加强效能建设 打造高效机关

朱绍东

近年来,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视机关效能建设,连续开展了四次万人评议机关和“群众不满意处室”活动,推动了机关作风的转变和工作效率的提高。但是,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,还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。一些部门和机关工作人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,在少数单位和工作人员中还不同程度的存在着“中梗阻”和“潜规划”的现象。如何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,在又好又快奔小康的道路上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,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又一个重要课题。笔者认为,应在以下四个方面加强效能建设,营造“零阻碍、低成本、高效率”的良好政务环境,打造高效机关。

一、推进政务公开,打造阳光机关

“中梗阻”和“潜规则”是见不得阳光的。加强机关效能建设,首先是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,认真抓好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推进工作。各部门、各单位都应编制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图,并通过新闻媒体等形式就其服务事项、服务承诺、收费依据、办事时限、责任追究等内容向社会公布,接受监督。凡未列入职权目录的行政权力,一律不得再予行使。推行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减免公开、行政处罚公开,可以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几家单位先行试点,不断完善,逐步推开。二是窗口行业应继续推广“一站式”办公,“一条龙”服务,“一个窗口对外”等便民、利民措施。认真抓好县(市)、镇、村三级服务网络建设,重点是镇级服务中心建设,各镇都要建立便民服务中心,为老百姓提供便捷、周到的服务。三是加强电子政务建设。完善“政务上网”工程,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制度,加快实施“网上审批”。学习借鉴外地做法,逐步应用和推广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。

二、优化政务环境,服务基层群众

要抓住关键环节,实施重点突破,优化政务环境,切实服务群众。一是下大力气简化审批程序。继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,重点是削减审批事项、减少审批环节、下放审批权限、规范审批行为,做到能下放的权力都要下放,能简化的程序尽量简化。进一步抓好集中审批,提高窗口集中审批办结率。切实把审批事项减到位,环节缩到位,收费降到位。具有审批职能的部门和单位,都要列出权力下放的目录,提出本部门、本单位减少审批程序的具体措施,切实减少审批环节。二是压缩办事流程。进一步缩短办事周期,压缩办事流程,减少办事程序。应研究制定压缩办事流程的具体办法,对办事时间、办文时限等作出具体规定,坚决杜绝借故拖延办事、无故延长办文时限的现象。三是建立机关运行的快速反应机制。设置“急办文件夹”,落实专人跟办,确保上级重要指示、领导批示和基层急办事项、突发公共事件等以最快速度传递到单位领导,促使相关部门迅即办理、处置。四是加强信息报送工作。制定出台《信息报送工作考核奖励办法》,加强对信息员的培训。要求重要事项和重特大事件在按程序上报的同时,可以通过手机短信、电话、快报等方式直报分管领导、主要领导。五是实行AB角岗位工作制。要制定科学规范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,主要负责人不在时,工作事项由副职负责办理。能一次办结的事项,决不让基层的同志再跑第二趟,切实为基层提供方便,为群众周到服务。六是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。必须依据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的授权,严格依照法定形式和程序管理职责事务,切实做到有法必依、执法必严、违法必究。坚决纠正“不给好处不办事,给了好处乱办事”的不正之风。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,积极推行行政检查预告制、检查结果反馈制等制度,不断完善执法的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,努力从源头上规范执法行为。进一步规范行政收费和行政处罚,切实减少工作人员的自由裁量权。

三、加强政务考核,健全奖惩机制

要把开展政务绩效考核作为深化机关效能建设的关键措施来抓。绩效考核要与工作目标考核、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、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考核、公务员年度考核等结合起来。要注意总结以往考评、考核的经验,探索研究出一套科学、量化的绩效考评办法和实施细则。尽快出台《机关工作绩效考核暂行办法》,并按《办法》的要求,进行严格考核。进一步加大对绩效考评结果的使用,将考评结果作为单位评优、文明创建、业绩评定、奖励惩处、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。大力褒奖先进,鞭策后进,在机关形成争先进位的良好局面。

四、强化政务监督,落实责任追究

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投诉机构建设,强化督查力度。尽快出台《政务投诉暂行办法》,建立完善各级效能投诉中心。在全市逐步推行政务监督员制度,可以从社会各界人士中聘请政务监督员,负责督查机关效能效率建设情况。对基层和群众投诉的政务方面的问题和建议,政务监督员有权向上级行政监察机关和效能投诉中心反映。继续开展评议“群众不满意处室”活动,让“中梗阻”和“潜规则”在社会上曝光,有效地克服“中梗阻”行为。在征求方方面面意见的基础上,评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具有典型性的行政不作为、乱作为、慢作为事例,在新闻媒体上进行解剖、分析、讨论,以此起到警戒作用。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。对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,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,情节轻微者,给予效能告诫或诫勉教育;情节严重者,依纪依法给予党纪、政纪处分,直至追究法律责任。致使本单位出现严重问题的,要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领导责任。

总之,机关效能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,涉及面广,政策性强,必须常抓不懈。只要我们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,始终坚持不懈地抓下去,不断打造阳光机关,优化政务环境,树立服务理念,强化监督机制,就一定会促使机关作风有较大的改善、服务意识有较大的增强、工作效率有较大的提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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